时间:2017-12-04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江西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转变治水理念,创新治水思路,通过“河长制+精准扶贫”,积极践行生态脱贫、生态富民理念,把生态资源转化为富民资源,助推群众“脱贫致富”。
江西自2015年启动河长制以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确保对影响河湖健康突出问题的整治取得重大成效,近3年全省地表水的水质达标率稳中有升。2016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8.6%,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共开展10个专项整治的“清河行动”,摸排出来的919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治。今年更是加大力度和精度,在10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增加4个专项整治,分行业、分流域、分地区梳理出各类问题1042个,并将消灭劣V类水纳入河长制工作平台统筹调度,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消灭劣V类水。此外,通过水库水环境整治,全省9698座水库全面退出水库规模化养殖,实行人放天养,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标准;公安部门开展的为期10个月的“清水蓝天”行动,先后侦破水体环境类刑事案件24起,严厉打击了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全省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的同时促进地方产业转型,打造了一批河长制示范河流,推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全省11个设区市、100县(市、区)共确定118条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流域或河段,初步规划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50个,总投资约226亿元,以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协同推进流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实现生态与富民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