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方水利

广西“五项制度”加速推进河长制工作

时间:2017-12-04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自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以来,广西高度重视,通过实行“五项制度”加速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和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7个经济开发区的工作方案和中央明确出台的6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全部出台、全部设立河长制办公室。1217个乡镇出台了工作方案和6项河长制工作制度,317个乡镇(街道办)也根据需要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全区共落实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36720名,完成1.9万多条河流、4556座水库的江河湖库分级名录调查工作,并刊印了调查成果。 

  一是实行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制度。从9月开始,每月上旬召开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本月工作重点和要求,交流各地典型经验,牢牢把握河长制工作进度,进一步强化各地抓紧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截至目前,共召开月推进会3次,加强具体工作部署和指导。11月召开第三次月推进会时,全区设立各级河长比第二次月推进会时人数增加了11560人,设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增加了124个,出台工作方案的乡镇增加了62个。 

  二是实行旬督导检查制度。根据各地旬报数据,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密度,从11月中旬开始,每旬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工作落后的市、县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台账、跟踪督导、持续加压、对账销号,全力推进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先后赴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梧州等5个市基层一线开展旬督导检查3次,既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又指导解决疑难问题。目前,5个市工作提速明显,中央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 “四项硬指标”要求已全面完成。 

  三是实行“红黑榜”通报制度。根据各地工作进度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并将通报报送自治区、市、县三级总河长、河长,层层传导压力。目前,共进行红榜通报两次,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了各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贵港市在全区率先完成了中央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四项硬指标”,获红榜通报表扬,各地纷纷前往学习取经,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了全区各市、县相关工作全面完成。 

  四是实行排位落后约谈制度。对不能按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完成任务、工作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市、县,按程序约谈相关责任领导,既将压力传输到位,又切实给予指导帮助,从而进一步压实压紧各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倒逼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河长制工作进程。 

  五是实行考核问责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自治区2017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并将河长制工作考核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到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带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