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8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武汉召开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论证评估会,对经过筛选后的12个立法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到会并讲话。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就项目立项情况进行说明,并现场接受专家咨询、投票。会上,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元成就《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接受专家评委的咨询。
湖北省江河纵横,全省5公里以上中小河流4288条,总长5.9万公里。河道采砂事关堤防安全、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采砂管理任务繁重,责任重大。2009年11月,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初步建立了湖北省中小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机制,为中小河道采砂管理提供了法制依据。
《办法》施行近八年来,湖北省中小河道采砂管理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作为政府规章已难以适应河道采砂监管的严峻形势。出台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习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的要求,也是强化法制保障,理顺管理体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正常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的现实需要。
2014年12月,湖北省水利厅组织起草了《采砂条例》专家建议稿。2016年3月,湖北省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非法采砂“采取有力严厉的措施,坚决重拳出手予以管理整治”。湖北省水利厅加快推进《采砂条例》的立法进程,先后多次征求市县河道采砂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送湖北省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