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4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委会精神,根据水利部相关通知要求,江苏省水利厅部署开展首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组成4个工作小组对部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现场宣讲,赠送《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召集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张挂横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核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江苏各地各单位将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对活动中的亮点加强宣传报道,对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