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6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10月25日至26日,水利部会同广东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广州、东莞两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委员会,开展现场考察,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组评估意见的汇报,经过讨论审议,一致同意广州、东莞两市通过验收。
会议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顾幸伟主持,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石秋池、珠江水利委员会巡视员王秋生、省水利厅厅长许永锞、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贺国庆及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胜伟等出席会议并担任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石秋池、许永锞在会上讲话,广州、东莞两市政府领导致词并表态。
会议指出,广东省广州、东莞两市于2013年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经验将对全省乃至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意义重大。
会议认为,广州、东莞两市全面完成了省政府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了地方特色。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类似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广州、东莞两市要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打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范本,努力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水利部水资源司、珠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处、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省环保厅、住建厅、林业厅及广州、东莞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验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