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7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9月19日,江苏省河长办印发《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10月11日至12日,省水利厅在宿迁召开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部署会暨两湖滞留采砂船化解推进会,进一步部署落实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分析研判两湖当前面临的禁采形势,专门部署采砂船存量消减工作。厅副巡视员韩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全林指出,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的需要,是推进河长制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法治水利的客观体现。
韩全林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队伍要在政府领导下,充分运用河长制工作平台,主动作为,保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分阶段、按步骤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主动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河长办牵头、多部门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强化执法与管理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水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三是严格执法办案。各地要全面排查清理涉河涉湖违法项目,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省、市挂牌督办。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加强涉嫌刑事犯罪的水事违法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四是提升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水政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水政监察经费保障机制。五是严格考核问责。要将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列为河长制考核重点,对存在执法监管不履职或推诿执法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责任、问责失责人员。
今年以来,洪泽湖、骆马湖地区对非法采砂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禁采局面良好,已初步实现“零盗采”目标,“两湖”非法采砂得到了全面禁止。针对洪泽湖、骆马湖滞留采砂船存量化解工作,韩全林要求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及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削减存量、高压严管和维护稳定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着力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力削减湖区现有采砂船只存量,加大拆解采砂船只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巩固来之不易的禁采成果。
本次现场会组织观摩了宿迁市在洪泽湖、骆马湖两个采砂船拆解点的拆解工作。会议解读了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宿迁市湖管办、泗洪县水务局,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分别作交流发言。
江苏省水利厅相关处室,省河长办、防办等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水利(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水政支队长,厅直各管理处分管负责同志、水政支队长,宿迁市湖管办分管负责同志、执法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