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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全面建成

时间:2017-10-09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部署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及时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目前已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截至9月底,安徽省16个市、133个县(市、区、开发区)、1512个乡镇(街道、园区)已全部出台工作方案,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9月底前完成乡级工作方案的要求。省级已设立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省级河长4名,市级已设立总河长29名、副总河长22名、市级河长123名,县级已设立总河长216名、副总河长223名、县级河长1149名,乡级已设立总河长2213名、副总河长2299名、乡级河长10560名。124个县(市、区、开发区)将河长制延伸到村,占县(市、区、开发区)级总数的93%,已设立村级河长20755名。基本覆盖全省全部河流和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