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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支持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论证和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8-03-26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支持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前期论证工作,近日,广东省支持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论证和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广东省水利厅厅长许永锞主持召开工程论证和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工程前期论证工作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广东省港澳办副主任叶维园、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贤、珠海市副市长刘嘉文、澳门特区政府土地工务运输局基础建设厅厅长黄昭文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澳门特区政府土地工务运输局、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等单位推进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前期论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代表进行了交流讨论。许永锞肯定了广东支持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自去年9月11日马兴瑞省长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召开工作会议以来,粤澳双方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较好地完成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工程建设总体方案修编和征求意见工作。 

  许永锞强调,开展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建设对保障澳门防洪(潮)排涝安全、促进澳门特区持续繁荣发展乃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求省支持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论证和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粤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澳门内港海傍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论证和建设工作。一是项目设计单位要按照珠海、中山市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加强研究论证,认真做好工程总体方案的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尤其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在充分借鉴港珠澳大桥等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工程建管体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针对澳方及项目设计单位提出需要省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的事项,省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加强工作对接,主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三是省水利厅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会同珠海、中山市政府和省有关单位,做好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项目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齐心协力推进工程建设。 

  珠海市、中山市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厅、港澳办,广东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代表,澳门特区政府土地工务运输局和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