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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17年度水利改革发展及河长制水利部分考核

时间:2018-01-31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部署要求,近日,江西省水利厅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省级考评组,分赴各设区市集中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政府水利改革发展情况及河长制水利部分工作情况进行了省级考核。 

  2017年江西省水利改革发展考核主要包括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建设两方面,涉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及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水利扶贫、水利执法等内容,水利改革措施作为加分项,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直接扣分项目一并纳入考核。2017年河长制落实及成效考核主要内容为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覆盖到村的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行问题清单制、完善河长制督察检查及验收制度等。 

  本次考核安排11个省级考评组,分别由1名厅级领导带队,1名正处级领导负责考评工作。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检查了江西省各市县水利建设情况、党风廉政情况、改革创新情况、水资源管理落实情况及河长制水利部分工作进展情况等。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均向当地反馈了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