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4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4月2日,《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经省表决通过,将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针对湖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非法围垦、填湖造地、侵占湖泊水域、乱排乱放污染湖泊水质,以及湖泊管理单位不清、责任不明,导致湖泊保护不力,出现湖泊面积减少、功能衰退等共性问题,从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结合江西省实际作出普遍性规定,将有利于进一步依法加强湖泊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