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9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5月6日,为了加强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地方和兵团统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疆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总河(湖)长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总河(湖)长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肖开提·依明、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孙金龙、李鹏新、李伟、徐海荣、艾尔肯·吐尼亚孜、马学军、罗东川、沙尔合提·阿汗、张春林出席会议。
陈全国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主要任务落实。一要贯彻“一条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统领,指导新时代水利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二要实现“三个目标”。组织体系要全到位,确保6月底前全面建立四级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工作制度体系和治理保护体系;管理保护要全覆盖,确保管理保护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河到小河、从大湖到小湖全覆盖;目标任务要全落实,实现河湖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河湖基本生态基流、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得到保障,河湖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制度保障。三要抓实“六项任务”。严守“三条红线”,管好用好水资源;严格空间管控,塑造健康自然岸线;加强水陆统筹,源头整治水污染;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改善水环境;强化系统治理,修复保护水生态;突出依法治水,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长治久清。
雪克来提·扎克尔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尤其是陈全国书记讲话精神,切实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监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和兵团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自治区级九条河流河长,自治区和兵团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地方和兵团各地师、县团、乡连三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总(湖)河长、副总(湖)河长,河长、河段长、湖长、湖段长、湖片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