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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2017年度全面建立河长制考核结果

时间:2018-04-28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2017年度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秦皇岛、邯郸、唐山、承德4市为优秀等次,廊坊、张家口、保定、石家庄、衡水、沧州、辛集、邢台、定州7市为良好等次。 

  2017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全面建立河长制的要求,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建立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此次考核以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为重点,河北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水利厅、环保厅、农业厅、住建厅等部门组成6个考核组,分别深入35个县(市、区)、105个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实地核验。为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河北省水利厅编制了考核验收工作手册,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统一了评分标准。 

  2018年是河北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实行湖长制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将以河湖清理行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