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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实施河长制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6-01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长制情况的报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江西省水利厅厅长、河长办主任罗小云向会议报告。 

  报告指出,2015年底,江西省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启动实施河长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党政同责、区域和流域相结合,覆盖全省所有水域的高规格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各级河长积极履职,责任单位联动配合,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以清河行动和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奋力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河湖管护成效显著。主要措施包括:实行党政同责,健全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体系;强化部门协作,逐步形成共同治水的合力;优化完善机制,加快推进相关制度法规落地执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夯实能力基础,探索创新工作模式。 

  报告显示,通过河长制的全面推行,特别是“清河行动”等专项整治,江西省河湖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1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从2015年的81%上升到88.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15年的93.8%上升到99.1%。全省境内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报告分析了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突出督察督办,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实效。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湖长及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完善健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河湖突出问题的督察督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二是坚持水岸同治,持续推进问题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水岸同治,梳理细化问题清单,持续推进多个专项整治的“清河行动”,最大限度维护河湖健康,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以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加强河湖和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进一步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保护投入机制,推进河湖管护常态化。四是兼顾保护和发展,全面启动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全面启动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和平台功能,持续探索实践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新路,促进流域内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