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1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重庆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房管、农委、农综、林业、移民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分解落实15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到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辖区内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各类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要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依法控制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新增水土流失。
《通知》指出,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水土保持部门联席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辖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明确,市水利局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各类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加强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各区县水土流失年度消长分析,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纳入各区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评中,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