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6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为保护和提升溪流水质,进一步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实现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厦门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厦门市河长制工作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7月31日起施行。
《办法》详细列出了九大类河湖水环境污染情形的举报范围,明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厦门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全市范围内流域水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对符合奖励规定的线索,经核实无误,可给予20元至50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营造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筑起有效的群众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