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7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12月20日下午,江苏省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集中验收会议召开,南通、淮安、盐城、泰州4个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了验收。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大旺出席会议,省水利厅厅长陈杰主持会议。
水利部2013年启动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江苏省先后有9个设区市被列为试点,试点数量位居全国之首。2017年,徐州、苏州、无锡、扬州等4个首批试点市,已高分通过了水利部和江苏省政府联合验收;第二批5个试点市中,宿迁市于2018年12月14日通过了部省验收,至此,江苏省两批9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已全部通过验收。
刘大旺充分肯定了江苏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试点验收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以河长制湖长制为重要抓手,统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切实强化河湖功能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的文明程度,早日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河湖景象。一要持续组织推进。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最大程度地发挥试点示范效应。各地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凝聚多方合力,统筹加以推进。二要狠抓措施落实。各地要针对当前新老水问题交错复杂的新形势,结合深入推进生态河湖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着力打造江苏河湖“自然环境之美、景观风貌之美、文化特色之美”。三要构建良好风尚。要积极运用各类新闻媒体,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和氛围营造,增强社会公众“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建设水生态文明”的意识,使“节水、亲水、爱水、惜水、护水”成为一种自然习惯和社会风尚。
陈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试点成果运用。试点市要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层次。水利厅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在抓好国家和省级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生态河湖建设。各地要整合资源力量,认真落实省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水利厅将组织开展板样河湖评选,各地要扎实推进,努力打造一批生态河湖典型样板。三是深化河长制湖长制。要进一步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督察、考核和问责制度,并细化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抓好河湖突出问题治理,推进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推动河长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促进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代表验收委员会宣读验收意见。4个试点市汇报了试点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技术评估单位介绍了技术评估情况。
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试点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技术评估单位代表参加验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