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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8-12-10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已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召开《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河长办主任胡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义硚主持发布会,江西省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罗小云出席发布会并发言。 

  龚建华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学习贯彻江西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领域探索创新,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的率先之举、务实之效,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重大制度性成果,对推动江西省全面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江西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强代表江西省人民政府,就宣传贯彻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当前和今后河长制湖长制的重点工作、努力方向作了部署。胡强强调,要强化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做到全省每位河长湖长人手一册,通过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根;要对标《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和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不断夯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基础,抓好当前重点任务;要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河长湖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责任单位从“参与”向“协同”转变、社会公众从“旁观者”向“参与者”转变,使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罗小云在会上就全面推行河长制3年来的主要成效、《条例》的立法背景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发言。他指出,《条例》的施行,象征着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真正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对于进一步保护、管理、治理好江西省的河流湖泊,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他表示,江西省河长办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将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推动《条例》家喻户晓、落地生根,为加强江西省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